det365 房山区政法委   房山区综治办  房山区流管办   主办
我要投稿 |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注册 登录

房山法院多举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表时间:[2013-12-12] 来源: 区法院 作者:

房山法院多举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据统计,2013年以来,房山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余件,涉及被告85 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年增长率达10%以上。经调研,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未成年人犯罪呈“三低现象”,暴力倾向明显。当前未成年犯罪呈现低年龄、低文化、低法律意识“三低现象”,且暴力犯罪和激情犯罪现象突出。该类案件中,一些未成年犯罪人从10岁左右即开始出现逃学、小偷小摸等劣迹。

二是财产性犯罪居多,涉网络犯罪居高不下。2013年以来房山法院审结的60余件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涉网络犯罪案件达23件,占案件总数的38%。部分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因无钱上网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此类案件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53%。部分未成年人受暴力、色情等网络视频的影响,模仿视频中的人物行为,蓄意挑起事端,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此类案件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42%。

三是群体性特征明显,留守少女被性侵害案件多发。目前涉及多名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的群体性刑事案件占同期未审庭收案量的20%左右,涉案未成年人多存在较为明显的“结帮拉派”现象,群体中个别人与他人发生争执,或提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他人员为“义气”而主动参与或被动牵涉到违法犯罪行为中,造成群体类案件多发。此外,由于监护的缺失等原因,留守少女受性侵害案件呈多发态势。

为减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犯罪,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执行二庭建议在对待未成年犯罪的问题上,应采取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具体的措施如下:

一是构筑预防“安全网”。家庭、学校、社会是孩子实现社会化的平台,也是预防留守儿童误入歧途的最重要关卡,应构筑起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安全成长网络。就家庭而言,家长应多专注孩子,观察未成年的一言一行,对于有违法犯罪前兆的要及时加以引导;多与未成年谈心,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就学校而言,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就社会而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净化文化领域,加强出版市场、广播影视市场、游戏娱乐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是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方针。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公检法自介入案件就应该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方针,结合未成年人心理尚不成熟,人格可塑性大,犯罪行为易于矫正,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除了在讯问、庭审中论理说法,还要视案情对未成年人以谈心等方式进行教育;结案后,建立对帮教未成年的回访制度,落实帮教制度,预防重新犯罪。

三是建立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以法院为轴心,联合学校、社区、机关等各相关部门,建立法制教育宣传平台,构建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