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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法官为二十八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受赞誉

发表时间:[2013-12-17] 来源: 区法院 作者:

区法院法官为二十八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受赞誉

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三楼阳光大厅里的一处接待窗口前,28名来自河北省涞水县的农民工陆续领到了工地拖欠他们两年的工资。

“法官,谢谢您!真没想到,在年前就能拿到这拖欠两年的工钱。”今年已经六十岁的白大爷喜笑颜开。在年前就能拿回工资,在白大爷看来,是一份惊喜。

据介绍,2010年3月至12月间,白大爷和同乡来到本区某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他们并没有如约领到全部工钱,只领取了部分工资,还剩下2万多元余款没有给。在众人的再三要求下,雇佣方分别为他们出具了欠据。但直到今年,雇佣方也没有给他们结清工资。

无奈之下,白大爷等人将雇佣方和发包方一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雇佣方给付拖欠工资,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工人们本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钱,谁知雇佣方拒不履行判决文书。今年8月,白大爷等人向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看到这28份执行申请后,了解到所欠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涉及的人数较多,大多数是五六十岁的老农民,可想而知这些钱对于他们而言是“血汗钱”。为了快速帮这些农民工拿回钱,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仅用了不到4个月的时间,就帮这28名农民工讨回了拖欠的2万余元工资。

“农民工太不容易了,我们法院对农民工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坚持‘快立、快执’的原则,就是希望尽可能快速地解决农民工薪资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兄弟的权益。”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张仲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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