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检察院开展作风形象专项督察教育学习活动
发表时间:[2014-07-07] 来源: 区检察院 作者:
房山检察院开展作风形象专项督察教育学习活动
近日,房山检察院在全院开展作风形象专项督察工作。检务督察委员会制定了开展作风形象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督察事项为全院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中保持良好纪律作风、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情况,重点督察检察人员在信访接待、案件调查、出庭等执法活动中遵守有关着装、态度、言行规范的情况。督察目的是通过专项督察促使检察人员特别是执法办案人员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防范违规甚至违纪违法办案行为发生。全院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等规定,使全体干警熟知言行规范要求,明确作风形象标准,进一步提高作风形象意识和重视程度,增强树立良好作风形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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